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仍不交还土地,能起诉按市场价交费吗?
发布日期:2023-09-13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可以。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如果没有续签承包合同,承包方就应当向经济社交还土地,否则经济社有权要求按市场价标准交付占有期间的土地承包费。如下面这个案件,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村民仍不交还土地,经济社起诉要求按市场价支付承包费。一审法院判决仍按承包合同标准支付合同到期后的承包费,仅5元每亩每年。二审法院改判按市场价即1000元每亩每年缴纳。
判决书节选:
关于钟某向某经济社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交还土地之日的承包费标准如何确定问题。案涉《承包合同》虽然约定每年5元的承包费,但是合同的承包期为30年,故每年5元的预期利益应仅限于30年的承包期内。案涉《承包合同》承包期届满后,双方并未续签合同,也未就承包费的标准重新约定,一审法院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年5元的标准计付承包费,不足以补偿某经济社对合同期满后承包费的预期利益。根据公平原则,按照承包期届满后的市场价格确定承包费的标准对双方而言都是合理的。根据某经济社提交的证据显示,同类型的土地中标金额从每亩每年800元至2050元不等,某经济社主张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即每年25000元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交还案涉土地的承包费,依据充分,本院对此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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