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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归哪里管辖

发布日期:2023-09-02    作者:陈亮律师


离婚以后,如果涉及到未处理的财产纠纷,归哪里管辖呢?一定要是未处理过的财产,已经处理了的财产原则上法院一事不再理,不再重复处理了。
一、   上述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具体说由被告住所地处理,如果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   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如果有房产需要处理,也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因为该纠纷本质上仍然是离婚的后续行为,虽然和不动产有一定关系,本质上仍然是债权行为,而且有多处不动产,可能会面临多个管辖法院尴尬的境地。
 
三、   可以约定管辖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确定管辖。只不过,要想双方达成协议,可能非常困难。
 
四、   纯粹的遗漏财产比较少见
大多数是约定好自行分割,后来又没谈好的,或者一方有隐瞒财产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自己有可能还要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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