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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专打宅基地房官司 违建拆除咨询

发布日期:2023-08-07    作者:张静律师
广州买违建宅基地房后被拆除了,购房款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退。违建的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后,买家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因宅基地房被城管部门拆了,买家起诉卖家退购房款,法院就判决支持。购房款利息和房屋占有使用费刚好相抵,就都未支持。
判决书节选:
    周卖家罗买家签署《合资房转让协议书》的内容实质上是周卖家将涉案的D1303房转让给罗买家,双方应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涉案房屋所在的某花园因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和规划报建手续,已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已被强制拆除。周卖家罗买家之间协议转让的房屋属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法建筑,买卖违法建筑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法律行为,罗买家要求确认《合资房转让协议书》无效于法有据,院予以支持。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故现罗买家要求合同相对方周卖家返还已支付的转让款于法有据,但返还的转让款应以35万元为限。周卖家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罗买家使用至202011月底,罗买家占用涉案房屋的使用费与周卖家占用房屋转让款的利息可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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