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申请取保候审合适?
律师分析:
一、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二、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例外: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什么时候办理取保候审合适?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的事情是聘请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时间越早越好。那种认为拘留30日或者最多拘留37日就可以出来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这种情况只是因为羁押期限届满所致。实际说法是,侦查阶段一般30日,最多延长7日,所以才会有侦查阶段最多37日。但侦查阶段终结后,有两种结果,一种是证据确实充分而移送审查起诉,一种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而予以取保候审。案件尚未办结的本身,就意味着案件没有结束,或者说不是不构成犯罪。特别是在侦查阶段,最好是在拘留后的第一时间,就提出申请,这样成功率高。如果已经批捕,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就增加了难度。虽然取保候审成功并不意味着案结事了,但取保候审成功本身就意味着案件向着有利的方向发展。当然,取保候审成功的确不意味着案结事了,还要积极争取案件的有利处理,如不起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减轻从轻处罚、缓刑等。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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