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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发布日期:2023-05-03    作者:程金霞律师
基本案情
20091张三和李梅在XX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已19周岁2010年双方自愿离婚2012210日双方复婚复婚后张三曾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邻居、XXXX司法所多次就双方婚姻问题进行调解,但张三都坚持要与李梅解除婚姻关系
2021年初张三李梅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因为张三婚内出轨造成重大过错自愿放弃一切财产选择净身出户,夫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把夫妻共同财产作如下约定1在张三名下的A房产归李梅所有2在张三名下的一辆宝马轿车归李梅所有3老家的两处房产归儿子张俊所有附加张三承担张俊安家结婚的费用李梅和张俊不承担张三的一切债务李梅保留追究张三因出轨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的权利
2021127李梅作为原告将张三起诉至法院1要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依夫妻财产协议分割财产3要求被告张三给予赔偿5万元
被告张三辩称不同意离婚关于夫妻财产协议,不予认可,认为是李梅自己签的,说是给她个心理安慰,保证不离婚。
 
法院判决
院认为,解除婚姻关系应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本案中原被告不断在结婚离婚复婚中反复尤其原告提供的大量录音可以看出双方已无法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准予离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双方已通过夫妻财产协议书对此进行了约定,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人民法院予以尊重。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张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应认定其在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问题上存在重大过错,原告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支持但其主张赔偿5万元金额过高予以调整综上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判决如下:
一、解除李梅与张三的婚姻关系
二、夫妻共同财产张三名下的A房屋宝马车一辆归李梅所有
张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李梅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
 
律师说法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婚内签订了书面夫妻财产协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方式订立夫妻财产协议约定婚前或婚后财产的归属该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有效的可以约束双方但实践中存在大量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案例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1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订立的协议存在形式上的瑕疵或协议内容本身存在违法情形2对于协议的性质效力实践中法官的观点不一从而出现同案不同判基于此在订立此类协议时最好请专业人士把关否则就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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