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乡县仲某诉强某离婚纠纷一案向滨州某人民法院起诉调解结案
发布日期:2022-08-15 作者:王其森律师
【案情简介】: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的仲某认为婚后被告强某经常夜不归宿,被告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存在大量债务,导致经常吵闹,没有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告仲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被告所在地的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强某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的房产等。【案件结果】: 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律师在济宁市通过手机远程视频开庭。开庭过程中,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当天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已签收生效。仲某对济宁王其森律师的代理工作很满意。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房贷还要共同承担吗?
-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 离婚诉讼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财产,能再次起诉分割吗?
-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复杂纠葛中的法律探寻
- 债务背后的“陷阱”
- 男友隐婚,怀孕后发现真像......
- 离婚案:真的假不了!香港女子诉大陆男子
- 陈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叶某某与唐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民事判决
- 人民法院案例库: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半年内又与他人生育出子女的,原配偶有权请求离婚损
- 夫妻一方借款行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
- 张女士委托李律师团队第一次起诉即成功离婚案例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