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屋拆迁安置款分割应当扣除租房费用
原告诉称
赵某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方返还我应得的拆迁补偿款50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位于海淀区一号房屋(以下简称一号房屋)是我和刘某峰的夫妻共同财产,现该房已拆迁,但却占用我应得拆迁款,其行为严重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故提起本案诉讼。
被告辩称
被告刘某峰、刘某辰、刘某苒辩称:一号房屋是我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确系已拆迁,所得拆迁补偿款中500000元用于刘某苒购买车辆,500000元用于偿还盖房时所借款项,现只剩下二十余万元。刘某峰身体不好,手头需要留一些钱应急;另外,赵某丽还拿着家里的其它款项未归还,包括村委会在2014年发给刘某峰的工龄费150000元、刘某辰爷爷的款项等。综上,我们不同意赵某丽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
赵某丽与刘某峰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63年结婚;刘某辰是二人之子,刘某苒是刘某辰的女儿。
2017年9月1日,刘某峰与北京C公司,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确定该公司对一号房屋进行拆迁腾退。该协议写明安置人口为3人,包括产权人刘某峰、其妻赵某丽、其孙女刘某苒。诉讼中,双方均认可此次拆迁所得被腾退房屋重置成新价及附属物补偿共计526966元,各项奖励及补助共计1629919元,在扣除应补交购房款660120元外,实际获得拆迁补偿款共计1496765元。该款项现在刘某辰处。
赵某丽认可其在房屋被拆迁后至2020年8月份,与刘某峰、及刘某辰夫妇一起在海淀区A号租房居住。根据刘某辰所提交的租房合同,所租房屋的年租金为35000元;平均每月电费数额为796.42元。诉讼中,刘某辰就所述拆迁款中的部分款项用于偿还盖房时所借外债,但就债务的存在则未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
裁判结果
一、刘某辰向赵某丽返还拆迁补偿款455602.43元,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
二、驳回赵某丽其它诉讼请求。
靳双权点评
本案中赵某丽主张500000元的拆迁补偿款,被告方对赵某丽要求分割该笔款项并无异议,但提出赵某丽同时应将所占有的家中其它款项返还,包括刘某峰的工龄款、及刘某辰爷爷的款项等。根据双方对拆迁款的分割意见,及拆迁协议中对被安置人口的确认,法院认定刘某峰、赵某丽、刘某苒对此次拆迁所得补偿款,各享有1/3的份额。
因上述款项中含有周转补助费,故在拆迁后租房期间所产生的租金、电费等,应从所得款项中扣除。根据双方的陈述及刘某辰所提供的证据,法院确定扣除的费用包括2017年9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共35个月的租金102083元、电费27874.7元;剩余款项的1/3,即455602.43元,为赵某丽应分得的款项。因该笔款项现在刘某辰处,故其应承担相应的给付义务。
对于双方在庭审中所提其它主张,包括:赵某丽所述刘某辰对其不履行赡养义务;刘某辰所述赵某丽占有家庭的其它款项等,双方均可另案解决。另,刘某辰就所述拆迁款中的部分款项用于偿还盖房时所借外债,但就债务的存在则未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故法院对其该项陈述不予采信。
- 大连离婚律师实战案例:高效调解离婚纠纷,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 精准研判撤诉策略,为离婚纠纷化解留足空间
- 多年分居离婚案:精准调解实现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双赢
- 直播打赏耗尽家财,离婚时如何算账?——从一起典型案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认定
- 【大连婚约财产纠纷律师】成功追回恋爱购房出资,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
- 【大连离婚纠纷律师】高效调解离婚,快速破解婚姻僵局
- 【大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精准代理助力追回大额垫付货款
- 婚恋关系转账定性争议:成功代理赠与抗辩胜诉
- 【大连抚养费纠纷律师】十年抚养费未调整,精准代理助力合理提额
- 专业破局复杂家事争议,行为能欠缺和法定监护人谈判成功调解离婚纠纷案实现法律与情理
- 【婚姻家庭案例】跨地域多次诉讼离婚纠纷终解决,专业代理助力财产分割与离婚成功
- 婚约财产纠纷:精准策略+证据链整合,助当事人追回超数十万元购房款
- 离婚纠纷高效调解:化解家庭矛盾,挽回婚姻关系——大连地区婚姻家庭案件经典调解实录
- 婚约财产纠纷中“过错责任”对返还比例的实质性影响——张律师成功代理案例评析
- 最高法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