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520”红包还要得回来吗
发布日期:2022-05-20 作者:张颖律师
情侣间往往会通过赠送礼物的形式表达爱意、加深感情。根据法律规定,情侣间的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性的无偿赠与,另一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对于前一种,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但是在附条件的赠与情况下,如果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或者赠与条件不能成就,即使受赠人已经接受了赠与物,赠与人也有权要求予以返还。但是当浓情蜜意退却,感情生变后,曾经的金钱往来难免要算清楚。
一般而言,根据钱款给付的用途和目的,情侣之间的钱款往来主要分为赠与和借贷两种形式,根据不同的法律性质,在判定上也有所不同。
情侣分手后,给付财产较多的一方想要追回金钱损失,最常见的理由就是主张大额支出是对方向自己的“借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归还借款,这与“欠债还钱”的一般生活经验相一致。因此,不论双方是恋人或已经分手,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不会随着双方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但情侣关系毕竟是一种亲密关系,相恋中的情侣往往更为感性,在理性而又真实的经济往来及司法裁判中,这种感性状态并不利于日后对两人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昔日恋人各执一词的情形并不少见。
一方面,情侣间借贷关系的证明难度相对较大。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借贷双方达成借贷合意,并且借款已经由出借人向借款人完成交付,即“借贷合意”+“借贷事实”。
此时,即使有转账记录证明实际存在给付钱款的事实,但由于缺少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无法排除赠与、共同支出或其他的合理情形,付款方主张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并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另一方面,情侣间借贷的利息往往难以获得支持。根据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司法解释,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法院对债权人借期内的利息主张不予支持;借贷双方对于借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都没有约定的,可以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逾期还款违约责任。而大部分恋人之间的借贷,既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自然也就无法主张出借款项的利息。因此,即使有证据证明情侣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如果双方没有就借款的利率进行约定,法院也只能判决借款方返还相应的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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