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人工受精生产的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

发布日期:2022-04-05    作者:方燕律师

人工受精生产的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只要是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辅助生殖,所生的子女应“视为”其子女,而不考虑该精子是来自丈夫还是来自第三人(包括因医院的失误而使用了第三人的精子)。
但是,如果妻子是在未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人工辅助生殖,则要区分情形而定:
第一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使用丈夫的精子和自己的卵子进行人工辅助生殖,所生子女仍应视为丈夫的子女;
第二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使用第三人的精子进行人工辅助生殖,所生子女应当被推定为丈夫的子女,但丈夫有权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

《人工受精生产的子女是否为婚生子女?》为方燕律师的原创文章,谢绝转载,感谢您的配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