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宣判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日期:2020-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9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5年7月24日上午,崇仁县五交化商店内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被告人严某某与同案犯黄某、甘某某、张某某(三人均已判刑)携带刀、铳杀害被害人张某。被告人严某某作案后外逃至广东省惠州市,后于2020年7月被抓获归案。
严某某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62万元后,严某某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因疫情防控需要,该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庭审前,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共同讨论研究案情,制定详实庭审提纲。庭审中,赖彩明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严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休庭后,经合议庭评议,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严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严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 Lxx诉Xxx、xxx有限公司非交通事故一案
- 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