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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管辖地怎么规定的,想要离婚去哪儿起诉

发布日期:2020-11-27    作者:庄荣华律师

【浦口区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案】
快捷彻底离婚
2017年8月18日结案

本案委托人系女方,因长期吵分居、冷战等家庭矛盾,无法协议离婚。本案2017年立案于浦口区法院,后移送管辖至含山县法院,离婚结案时间2017年8月18日协议离婚,快速彻底离婚。

承办法官:蔡善明【少年庭】。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由我方抚养,对方支付相应抚养费
余略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律师总结快捷离婚要点:
1、结案时律师告知当事人所有快速离婚的经验技巧
2、结案时律师告知当事人所有财产分割的司法原理及证据规则
3、协助当事人准备所有有利的证据,一举快速彻底解决
4、提前沟通离婚调解方案、回答当事人对于协议离婚的所有问题及技巧
5、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解决

本案第一次在浦口法院开庭,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希望本案移送至被告户籍所在地含山县法院,最终很快浦口移送至含山县法院,定于2017年8月18日开庭,最终在开庭当庭双方协商完毕,协议离婚,法院案件撤诉,全部离婚问题解决完毕!
第一次诉讼彻底离婚!
每个对方当事人都有自己的痛点,找到这个痛点就很容易能够解决问题。

律师分享母亲争取抚养权的核心方法: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结合人民法院确定抚养权的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母亲该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事实上,离婚诉讼中,女方在对应以上条件,有针对性地收集以下几方面相应的证据,是非常有利于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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