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怎么明确车辆解押和过户的条款-一般方法和重点思路
发布日期:2020-07-27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后约定的车辆解押、过户
(标准案例示范 )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
(2019-5-28结案)
鼓楼法院离婚后财产案件
遭遇:
因双方离婚协议约定了车辆离婚后由女方过户至男方名下
但离婚后女方因其他原因拒绝过户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目标:
履行离婚协议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5月28日彻底办结
南京鼓楼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刘桂占法官
案件结果:
1、对方依法配合我方解押、过户车辆至我方名下
本案属于快速调解,快速达成一致
下午2点开始,法庭快速促成双方进行实质性判断
并且不断的将双方的意见浓缩为调解方案意见
在双方有出入之时,法庭也进行法律释明和规则解释
最终双方又在调解书进行了大约一个小时的沟通和协商
最终全面达成一致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小技巧
对方因探视权、抚养费有意见不可以影响财产履行问题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男,汉族,现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XX。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6年2月16日登记结婚,于2018年7月7日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苏A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车贷由原告承担,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该车辆的车贷目前已全部结清。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被告B于2019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毕轿车一辆的解押手续,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该车辆过户登记至原告A名下。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原告A承担(此款原告已经全额预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转为南京专业一线家事律师,很多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
都非常容易转化为调解离婚或者协议离婚
因此双方之间的分歧,一旦走进法庭就会有专业法官和书记员
对于法律进行释明和解读,非常容易让一方放弃错误的坚持
最终使得双方在法律框架之内找到相互的平衡
由此找到最恰当的方式方法促进双方快速离婚、和平离婚、合理离婚
是婚姻家事律师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这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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