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律师费谁出?可以要求对方出律师费吗?
发布日期:2020-06-05 作者:庄荣华律师
离婚后财产纠纷标准案例示范
150万经济补偿、10万违约金、20万律师费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9-3-5结案)
南京中院离婚后财产案件
遭遇:
关于离婚协议的执行效力
是否可撤销
是否可以部分调整、降低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诉讼!!!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二审立案---1个月内全部解决
承办法官:钟慧钊法官
审判长:周侃(南京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
案件结果:
1、全部维持一审结果(一审结果系全面支持我方意见)
重点支招:
本案案件到二审时间约1个月时间
二审法院在查阅案件所有材料以及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证据
最终对方作为上诉人沟通无望
无奈采取了拒绝缴纳上诉费的方式,保护自己最后的经济利益
该部分总上诉费约为7万元。
一审对方在本诉部分和反诉部分全部失败
二审对抗到底的信心自然不足
本案对方对于我方坚持20万律师费以及10万违约金由对方承担一直耿耿于怀
虽然离婚诉讼或离婚后财产纠纷极少会支持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但最终庄荣华律师结合证据以及特殊性,全面论证上述费用的合理、合法性
一审法院最终能够采纳庄荣华律师的离婚策略
也取决于庄荣华律师提供的完备的法律意见(不留死角)
因此二审法院也能够清晰的呈现出完整的一审审理脉络
规模财产和复杂诉讼请求都需要律师和当事人极好的配合
才会取得最理想的效果。
我方于2019年3月5日收到南京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
本案以对方撤回上诉为最终结果。
律师点评:
每一个离婚案件几乎都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分割的范围通常都非常巨大。
离婚决定的事项远远比结婚要多,好的离婚结果能够影响自己的一生和家人孩子的一生。
南京婚姻诉讼安全指导平台-庄荣华律师提示:
无路可退时,果断出击才可重回巅峰。
世界如此精彩,我们当然不能置身局外。
愿你向律师交付的重托,都得到获得回报。
婚姻自由,离婚自由。
你若想自由飞翔,找到强手给你赋能,就可以自己长出翅膀。
案后思考:
仔细聆听律师的分析,抓住律师分析的要点,整合自己能够掌握有限的资源,把自己的价值信息打包交付给律师,并依此获取回报!【戒除诚惶诚恐的不良心态】
在混乱中应当先建立信息的秩序,再建立自己内心的秩序。
冲突较多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明白哪些点自己该放弃,哪些点一定要抓住,自信和掌握就会慢慢建立。
【聪明人都知道什么都想要,却容易出现力量的分散,全力以赴对付一两点反而有奇效,收获巨大】
一、诉讼离婚律师费由谁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时聘请律师的,律师的服务费应该由聘请律师的一方承担,而不是由败诉方承担。
影响离婚案件律师费用的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二、哪些案件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从司法实践来看,我国现行法律、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至少在以下4类诉讼案件中,规定了由败诉方承担对方合理的律师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合同纠纷中有约定的部分案件、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及部分法律援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案件中,各地仲裁机构仲裁规则普遍规定了仲裁中胜诉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负担必要的律师费。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1998年的仲裁规则中,也明确了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赔偿制度。西方一些国家的法律就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也有相关的规定,包括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2012版)第50条规定:“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这一问题,目前只有涉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诉讼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就民事诉讼我国的一般法律法规还没有确定,但也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知识产权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区别仅在于涉及的专业知识更多。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再次明确:将空白合同或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
- 子女意见及抚养能力在判定抚养权时怎么处理
-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
- 一方父母为夫妻购房部分出资是对夫妻双方赠与还是对一方个人赠与
- 离婚纠纷中关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的定性处理
- 老公抖音打赏女主播的钱可以退吗?
- 夫妻之间的借款有法律效力吗?
- 婚内父母出资为已方子女的购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 【人民法院案例库】婚姻家庭纠纷的16个裁判要旨
- 夫妻一方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的可以给予适当家务劳动补偿
- 入库案例:婚后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法院是否支持
- 婚内签订离婚协议书并约定大额赔偿,起诉离婚时是否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协议财产约定但未过户对抗法院执行的裁判案例
- 如何防止自己的财产落入前夫手中,律师帮你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