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例:患者被误诊卵巢肿瘤怒告医院
发布日期:2020-0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原告杨某,今年19岁,是郑州市某高校在读学生。2006年8月12日,杨某因左侧腹痛,住进被告郑州安泰医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医院方为杨某做了大量常规检查,8月24日郑州安泰医院主治医生告诉患者家属,说:“卵巢长有一瘤子,需手术治疗。”8月25日,杨某进行卵巢肿瘤手术,术后又服用大量化疗药物。但经过近两个月的化疗治疗,病情不见好转,杨某的家人对医院的手术确诊产生怀疑,就到北京协和医院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原告杨某并非卵巢肿瘤。但此时,原告已服用大量的化疗药物,对生理产生强烈的副作用,头发大面积脱落,整天神情恍惚,严重影响了学习和生活。
原告杨某认为,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本应对病人的病情有一个全面正确且确定的诊断,也应有合理的治疗方案。由于被告医院及主治医师医术不精诊断错误,致使原告花去大量医疗费及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且原告正值青春时期,求学积累知识之际,因被告的错误诊治不但荒废了学业,更重要的是因化疗的副作用使原本漂亮的头发大面积失去。现原告整日闭门不出,神情呆滞,不能于同龄人正常交流,精神遭受极大痛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计3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费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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