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没死 继承不能开始
发布日期:2020-03-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案例:赵先生是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收入颇丰,经常以财物接济他人。其子不学无术,常与赵先生发生争执。在一次争执后,赵先生的儿子以自己是赵先生合法继承人,赵先生将财物随意赠给他人侵犯其权利为由,将赵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实现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人死”债不消,“父债”未必“子偿”
- 私下处置未分割遗产的行为无效
- 亲生女儿手持打印遗嘱独占母亲遗产,养女能否要求重新分配?法院这样判!
- 继承纠纷,未尽抚养义务少分财产
-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表示形式是否限于书面形式?
- 遗嘱继承中的代书遗嘱存在形式不合法,能否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 父母留下来的祖房(宅基地房)要怎么分?
- 被诉遗产继承本无明显有利证据在代理律师指导下搜集固定证据终被法院作出有利判决
- 人民法院报: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一方能否继承另一方的遗产?
- 未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房产,被其中一名继承人私自登记在自己名下,该继承人又将该房产
- 北京房产律师——母亲遗嘱将其房屋给己方继承,部分子女不认可纠纷
- 一套住房出现三份遗嘱,哪份才有法律效力?
- 部分继承人对遗嘱内容理解有歧义,诉讼分配房屋案例
- 北京遗产律师解析一起部分继承人主张按照老人遗嘱草稿继承遗产法院驳回案例
- 父亲去世,遗产房屋部分子女起诉要求分割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