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男方赌博款在离婚案件中扣除

发布日期:2020-01-13    作者:庄荣华律师

女方离婚争取房屋、孩子标准案例示范
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1-12结案)
雨花台区离婚案件
遭遇:
第1次起诉离婚,近期分居和对方没有任何联系和沟通,男方长期赌博、对家庭无贡献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离婚、财产、孩子、债务男方承担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2个月拿到调解书

雨花台法院-徐闽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1200元
3、我方居住的房屋归我方
4、与男方父母三人共有的房屋,在本案一并分割,我方获取折价款
5、登记在他人名下的一套房屋,在本案一并确认,我方占70%比例
6、余略


诉讼中被告的抗辩:
1、偿还的赌债不予承担
2、男方父亲偿还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重点支招:
列举离婚具体理由
列举房屋的出资贡献
列举对方的过错行为
列举其他依法应当照顾女方的因素
列举细节调解方法和诉讼策略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雨花台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A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孩子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4年3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12月14日生有一女C。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所生女C由原告A抚养,被告B自2018年12月开始每月二十五日之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2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被告B享有每两周一次、每次一天的探望权,原告A予以配合; 
        三、位于南京市房屋归原告A所有,原告A补偿被告B150000元,设定在该房屋上的抵押贷款全部由原告A负担; 
        四、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室房屋归被告B及其父亲共同所有,被告B补偿原告A250000元,尚未偿还的房屋贷款由被告B负责偿还; 
        五、本协议第三、四条所述给付义务部分相互抵销后,被告B应于2019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A100000元,原告A收款后有义务协助被告B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或房屋售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B负担; 
        六、位于无锡市室房屋,据原告A与被告B称系与案外人共同投资购买,如今后原、被告对该房屋确认享有共有的权利,在双方共有的范围内原告A享有70%的权利,被告B享有30%的权利; 
        七、被告B名下的公积金与原告A名下的公积金相互折抵后,差额由被告B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向原告A补偿25000元: 
        八、婚姻期间原告A为被告B购买的被保险人为B的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双方均同意于2018年12月28日之前相互配合办理退保手续,退费由原、被告各分得50%; 
        九、婚姻期间原、被告各自对外所负的其他债务由各自负担。 
        案件受理费7550元,减半收取3775元,由原告A、被告B各负担1887.5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