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安“元氏兄弟”涉黑案二审宣判
发布日期:2019-10-2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抚州中院审理查明,2000年开始,被告人元斌、被告人元浪等人先后加入当地帮派组织,并依靠团伙势力逞强斗狠、滋事报复打出“名气”,期间被公安机关打击,出狱后通过暴力打击其他帮派势力,树立“威名”。后摆脱帮派的控制,成立以元斌、元浪等人为首的“元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串通投标、非法持有枪支等19起犯罪行为和11起违法行为,导致多人受伤以及重大财物损失,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抚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被告人元斌、元浪带领元建建、元强强、元新鸣等共40人,为树立起在乐安县城混社会的名声,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该组织系严重危害社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原审被告人元斌、元浪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原审被告人元强强、元建建、元新鸣、元波、黎斌、杨国强、童检辉、曾显辉系该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其他人员为一般参加者。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对元斌、元浪等39人维持一审判决;对占涛、付拓根据各自的犯罪情节,分别依法进行改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 Lxx诉Xxx、xxx有限公司非交通事故一案
- 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