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高利贷一房两卖 男子获刑三年八个月
发布日期:2019-10-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为偿还高利贷,2012年底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毛某分别将其在岳阳县某村2012年自建的二楼东边房屋一套及车库一个和2014年自建的小产权房五楼东边房屋一套、二楼东边房屋一套,采用一房两卖方式出售,骗得房款人民币33.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真相,以一房两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33.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毛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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