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潮阳法院一审宣判一宗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发布日期:2019-10-2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17年5月至今,吴某盛、吴某雄等人凭借吴某盛任职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某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具有一定号召纠集能力的条件,结伙形成以吴某盛为首要分子,其他被告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居委会名义称霸一方,动辄以暴力、威胁、打击报复等非法手段,对上访、举报村民打击报复,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查明,该团伙各被告人结伙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致一人轻微伤;结伙纠集多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多宗,数额较大,均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罪。吴某盛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被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吴某盛作为该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雄作为该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责任人员,均应承担该单位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罪责,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潮阳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和作用、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 Lxx诉Xxx、xxx有限公司非交通事故一案
- 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