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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

发布日期:2019-10-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0月8日下午,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由襄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张某等4人分别涉嫌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该案系湖北铁路两级三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第一起涉恶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8月,被告人张某与时任老河口火车站站长的柴某、货运主任唐某约定,由火车站为张某提供铁路货运列车计划和货物装卸等各方面便利,张某通过垄断铁路货运代办业务,向货主收取代办费,并给付站长、货运主任好处费。

合意达成后,张某在取得车皮计划优先配备、自主安排的情况下,陆续纠集了其余3名被告人参与铁路货运代办业务。2012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张某等人强行要求货主按照每车380元的标准收取代办费,并将车站货场磅房据为己有,收取货主、司机过磅费,强迫交易数额累计高达110余万元。

为迫使货主接受其代理服务,交纳代办费和过磅费,张某等人多次通过实施打砸货车、阻挠货主发货、辱骂、威胁等方式,致使货主、司机产生恐惧,进而形成心理强制,逐步垄断了老河口火车站铁路货场的汽运、装卸、仓储、铁路货运代办等业务,在当地形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被告人张某作为恶势力纠集者,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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