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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赌博工具并从中收取斗子钱 归案领刑并罚

发布日期:2019-10-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车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2月26日,被告人车某在江西省南昌进贤县某镇某村,组织二十余人以玩“三十二张”的形式进行赌博,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博工具并从中收取斗子钱。被告人车某于2019年3月13日被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车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车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车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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