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日期:2019-10-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贺志宏经常纠集被告人李健、毛鹏飞、周文、陈金、王军等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图书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寻衅滋事罪:2012年,被告人贺志宏通过拍卖购得岳阳图书城C栋全部房产,2014年被告人整体收购了岳阳图书城B栋大部分房产。为达到让原住户、商户和承租户搬离的目的,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贺志宏多次纠集李健、毛鹏飞、周文、陈金、王军等人,采取焊住住户大门、切割防盗门、打烂房门、损坏商户门面招牌和摄像头、泼油漆、殴打他人等各种暴力手段要求住户搬离,期间被告人贺志宏派人对六户承租户断电120余小时,得知承租户报警后,找到派出所声称自己就是110,后经承租户各送一条烟并请吃饭后,被告人贺志宏才恢复供电,情节恶劣。
强迫交易罪:2013年,被害人以2.7万元购得岳阳图书城B栋楼一个门面,2015年4月,被害人准备将该门面安装卷闸门后经营。被告人贺志宏得知后认为B栋房产已由他整体收购(实际仅收购了B栋部分门面),便派被告人王军不准被害人装修,并用砖头威胁施工人员,被害人被迫停工。同年5月,被害人欲通过被告人贺志宏所在公司的另一位股东从中调解,随后安装了卷闸门。贺志宏得知以打烂卷闸门相威胁,最终致被害人无法在该门面经营,并被迫以原价将门面转让给被告人贺志宏。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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