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渣引发大火损失近千万 男子被判三年缓刑
发布日期:2019-09-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26日,被告人沈某带着马某和陆某来到舒城某公司厂房,对滚筒进行维修和调试。当日下午,沈某使用电焊机对不锈钢滚筒进行电焊加固,未采取有效防焊渣措施,作业结束后也未进行全面检查,于17时许离开厂房。
17时15分许,苏州某公司职工董某发现C1#厂房二层西侧生产间的电镀设备起火,遂呼叫施救,但火势蔓延无法控制,导致舒城某公司C1、C2厂房被烧毁。舒城县公安局消防大队接警后,赶赴现场进行救火,火灾扑救后进行了现场勘验。经勘验,认定起火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慎引发火灾。
后经舒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确认和舒城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火灾造成厂房内五家公司直接损失合计人民币9393734.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由于过失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沈某在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起火灾造成的损失后果系多种原因所致,应减轻被告人的罪责,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通过社区评估,同意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故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 Lxx诉Xxx、xxx有限公司非交通事故一案
- 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