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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宣城一官员被判刑五年半

发布日期:2019-09-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法院对河池市宜州区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蒙润武贪污、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蒙润武在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公共财产、国家遭受重大损失508万元;骗取公共财产,非法占有公款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利,为广西某地产公司、邓某等18个私营企业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建设用地审批、改变土地用途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2.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蒙润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利,骗取公共财产,非法占有公款,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蒙润武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属坦白,并全部退赔贪污赃款和部分受贿赃款,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以被告人蒙润武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依法没收退缴赃款15万元,并继续追缴尚未追回的赃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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