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路边醉汉钱包谎称拾得 男子被判拘役
发布日期:2019-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1日凌晨3时许,王某骑着自行车,发现胡某醉酒熟睡在路边,便从胡某抱在怀里的背包中盗窃一个钱包,将钱包内50元人民币现金挥霍。后谎称捡到钱包,将钱包及里面的其他财物交给派出所民警。2019年6月13日,民警将王某抓获。
另查明:王某于2016年5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7年11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具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看守所里是什么样子的?
- Lxx诉Xxx、xxx有限公司非交通事故一案
- 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