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妻复婚未果起冲突 因故意伤害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9-09-1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2019年1月30日15时许,刘某至被害人熊某家,意欲和前妻赵某商量复婚之事未果,和赵某之母熊某产生争执,继而发生冲突,期间,刘某先后两次推搡熊某,致使熊某两次倒地,熊某腰部和左手背受伤、舌头也在撞击过程中咬破受伤。经鉴定:熊某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舌损伤及左手背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刘某与被害人熊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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