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口角引发大手脚 两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
发布日期:2019-09-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12月27日20时许,在嘉禾县某奶茶店门口,雷某勇驾驶的小轿车在倒车时,差点撞到李某(另案处理)驾驶的摩托车,双方发生争吵,暂时离开了现场。而后,李某打电话叫来李甲、李乙等7人,到奶茶店找到喝茶的雷某勇,再次要求其道歉,继而双方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李某的朋友李某沛被雷某勇的朋友雷某华用铁撮箕打伤右头部,雷某勇则被李某与被告人李甲、李乙打伤。经鉴定,李某沛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雷某勇的左侧鼻骨及L2左侧横突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甲主动投案,李乙经民警电话传唤到案,两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赔偿雷某勇一切费用17000元人民币并已履行到位,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甲、李乙伙同他人随意殴打雷某勇,致其轻伤,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分别判处李甲、李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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