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转移征地补偿款 触犯法律领刑罚
发布日期:2019-09-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某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我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提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切勿投机取巧躲避执行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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