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洋垃圾”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
发布日期:2019-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2015年初,被告华远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某通过朋友联系被告黄某某、被告米泰公司陈某某、被告薛某,要求采购进口含铜固体废物。
2015年9月,被告薛某在国外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由被告米泰公司以铜矿砂的品名制作报关单证,并将进口情况以传真等方式告知被告华远公司,被告华远公司根据货物清单上的报价向被告米泰公司支付了货款458793.90元,被告米泰公司将部分货款转给了被告薛某和被告黄某某,由被告黄某某在上海港报关进口。后该批货物被海关查获滞留港区。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为,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应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经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涉案铜污泥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
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四被告在明知铜污泥系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情况下,共同商议、分工合作,进口铜污泥,造成了环境污染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判决被告米泰公司、黄某某、薛某和华远公司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支付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门账户。
庭审中,检察机关申请了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涉案固体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风险、处置方式等陈述专业意见。
检察官表示,希望该起公益诉讼的四被告能深刻反省,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守法律、讲诚信,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切实承担起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