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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槠树影响采光 六旬老人擅自破坏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9-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没想到砍棵普通的苦槠树,剥点树皮就犯罪了”67岁的杨某娇在被告人席上后悔不已。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毁坏苦槠树案件,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杨某娇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2018年1月25日,杨某娇因房屋后山的苦槠古树影响采光,树叶堆积屋顶致房屋漏水,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用斧头砍倒屋后的1株苦槠树,并将7株苦槠树底部四周的树皮剥掉80至100厘米。经鉴定,被毁坏的8株苦槠树立木蓄积量为9.062立方米,其中被环剥树皮的7株苦槠树无存活希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苦槠树是浦城比较常见的树种,其寿命非常长,具有很高的生态价值,特别是本案中的几棵苦槠古树,更是珍贵的森林资源。该案中被告人因不懂法擅自破坏树木超过5立方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非法采伐、毁坏林木,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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