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小木屋成吸毒集散地 男子领刑六个月并罚金
发布日期:2019-02-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10月底至11月初,被告人王某先后三次与朋友刘某、张某、金某等一同在其位于湘东区下埠镇一水库旁的自制用于看守水库的木屋内吸食毒品。最后一次吸食毒品当天,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搜出吸毒工具若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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