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扒窃手机 一惯犯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经查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杨某在南昌市西湖区一菜市场,趁被害人涂某不备,从其上衣左边口袋内扒窃一部苹果6S手机,当天杨某在南昌市电信大楼附近将手机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销赃,并将赃款挥霍。2018年11月12日下午2时30分许,民警在南昌市青山湖区铁路八村门口将杨某抓获。2018年12月22日,杨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涂某15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经南昌市西湖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手机的市场价格为人民币903元。
另查明,杨某在1989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其具有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谅解、犯罪前科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从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主观恶意,降低刑期
- 两高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之四:职务侵占案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其森律师起诉获得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