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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男子持鸟铳狩猎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

发布日期:2019-0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临近过年,两名男子想出门打野味加菜,背着长辈留下的鸟铳准备上山打猎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查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李某、崔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

  经查明,2018年12月22日,被告人李某伙同崔某带着其岳父生前赠与两人的鸟铳准备一起上山打猎,在进山的路上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发现两人疑似携带枪支,遂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二名被告人携带的两只鸟铳均系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近距离足以致人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崔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二名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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