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行政执法人员 拦截运输车行骗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查明,被告人肖某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公司的员工。一天晚上,被告人肖某明知自己及其所在公司无任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执法权的情况下,携带安监局配发给公司但已停用的停车示意牌,开车往湘东区荷尧镇方向行驶,意图在路上拦截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肖某开车行至火烧桥中学附近的乡村公路时,怀疑一辆箱式货车运有烟花爆竹,便使用停车示意牌将货车拦下,货车司机弃车离开。肖某便驾驶该货车往湘东镇方向行驶,至美建村路段遇见货主。肖某谎称是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货主让司机到办公室进行处理。货车司机在相信肖某为行政执法人员的情况下,主动提出交付一万元私了,肖某同意并收下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结合本案其他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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