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入户盗两枚纪念币获刑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9-0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系一名90后,2016年8月2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8年5月24日晚上23点多,江某途径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时,用随身携带的一把薄片水果小刀打开9楼一间房间门锁,潜入房间内将两枚银行纪念币盗走并迅速离开作案现场。次日上午,江某将所盗纪念币以3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所得赃款用于挥霍。民警经视频侦查,在2018年5月31日将江某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现又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6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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