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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被拒起争执 儿子替父“出气”获刑半年

发布日期:2019-02-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乔迁宴上父亲拒绝了儿子好友的敬酒,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儿子替父“帮忙”致人轻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19日中午,被告人李某因乔迁在湘东区某酒店摆酒席,并宴请了被害人赵某来喝酒。赵某在向李某的父亲敬酒时,因其没有喝,赵某觉得没有面子,便用手将桌上的碗筷推到地上,吃完饭后双方为此又发生争吵并开始动手,被告人李某见赵某殴打自己的父亲,便用拳头朝赵某的脸部打去,并将赵某推倒在地,赵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后经湘东区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赔偿了赵某的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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