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上口角冲突升级持刀捅伤好友获刑十一个月
发布日期:2019-01-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被告人陈某承包了村上的挖土工程,其好友王某认为倾倒的泥土占用了自家的土地。2018年2月1日晚,陈某、王某等一群好友吃夜宵时,两人因此事在酒桌上产生口角。吃完夜宵后,大家分坐三辆车准备回家,陈某因觉得王某刚刚对自己的说话态度不好,遂打电话给王某叫其停下车来把话讲清楚。两人在湘东镇大江边村停车后见面继续争执,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打架过程中,陈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王某刺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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