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因业务纠纷蓄意损坏快递柜 两男子被处罚金

发布日期:2019-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余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王某某系一名快递代理。因与某快递公司在业务上存在纠纷,2018年6月27日、30日,王某某到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将该小区三个快递柜的电源线剪断。

  7月底,王某某又指使快递员余某去损毁该小区快递柜。8月1日上午,余某用AB胶分别毁坏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的两个快递柜的扫码器,导致两台机器不能正常使用;随后,又在另外一个小区使用AB胶涂抹三个快递柜的扫码器,导致三台机器不能正常使用;8月4日中午,余某再次使用AB胶和手喷漆涂抹三个快递柜的电子显示屏,导致三台机器不能正常使用。

  同年8月7日,王某某、余某自动投案。经价格认定,快递柜损失价值人民币3300元。同年8月8日,王某某、余某赔偿被害公司损失,获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四次故意毁坏他人价值3300元的财物;被告人余某单独或伙同他人三次故意毁坏他人价值3460元的财物,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二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公司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