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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动车送外卖 一外卖小哥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日期:2019-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外卖小哥王某的摩托车被交警查扣后,竟然盗窃他人的电动车来送外卖。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罚金三千八百元。

  王某原本在广东打工,2018年10月,他回到家乡岑溪找了一份送外卖的工作。2018年11月4日中午,王某骑摩托车送外卖时,其驾驶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而被交警暂时查扣。当天下午,王某回到居住小区的地下车库时,发现有一辆黑色的电动车没有锁上防盗锁。见四下无人,王某将电动车电门锁掰断后,将车推到小区附近的修车店。王某谎称是自己的电动车锁坏了,让修车师傅更换。换好车锁后,王某还将车经电梯推入自己的房中,用改锥卸掉车牌,并将车牌丢弃到小区草丛中。次日,王某便开着偷来的电动车送起了外卖。

  然而,王某的一举一动未能逃过小区的监控。2018年11月8日,车主周某发现电动车被盗后马上报警。公安机关当天便侦破了该案。当王某在岑溪市广南路使用被盗电动车送外卖时,当场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由于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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