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办公租房限价房骗取百万元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津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天津市公租房、限价房市场供不应求,其购买和承租资格需经过摇号,方可确定。犯罪分子也正是利用了租房者或者购房者的这种迫切心情实施诈骗犯罪,希望广大市民吸取教训,应通过正规手段获得相应资格,以免落得“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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