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亮剑“扫黑除恶”5名被告人获刑罚
发布日期:2019-01-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月23日0时许,被告人吴建军、严伟华在梁平区某KTV外偶遇熊某宏、孙某、余某(均已判决),与熊某宏发生口角,熊某宏、孙某便邀约被告人吴建军前往KTV329房间了结此事,被告人吴建军随后邀约被告人唐余江、谢永政、严伟华、廖辉等人来到KTV329房间,被告人唐余江持工兵铲、其余4人持啤酒瓶与孙某、熊某宏持啤酒瓶发生互殴。后经鉴定,孙、熊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另查明,2012年7月25日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吴建军、谢永政、严伟华、唐余江、廖辉系恶势力团伙,相互经常纠集在一起,先后在梁平区明达镇街道、安胜乡、梁山街道内的KTV、夜市、网吧等多个公共场所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辖区内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建军、谢永政、严伟华、唐余江、廖辉等人,在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无故随意殴打他人,围殴并致二人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5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梁平法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展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审结案件涉黑涉恶及重大敏感案件17件75人,开展宣传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12份,努力为建设山水田园城市、美丽幸福梁平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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