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其他刑事案例 >> 查看资料

湖南高院裁定阳赞云死刑

发布日期:2019-01-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阳赞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复核宣判,裁定如下:同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04刑初71号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阳赞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本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复核查明,2018年9月12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阳赞云驾驶自购的路虎越野车冲入衡东县洣江广场,冲撞碾压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刺现场群众,共造成15人死亡、重伤6人、轻伤28人、轻微伤9人。阳赞云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衡阳中院于2018年1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阳赞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衡阳中院依法将此案报送湖南高院复核。

  湖南高院受理后,鉴于阳赞云没有委托辩护人,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湖南高院复核认为,阳赞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6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