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哺乳期 单位解除合同是否违法?
发布日期:2018-12-19 作者: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5年12月23日,宁某到新塘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1年。2016年12月24日,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期限1年。2017年2月19日,经新塘公司门店负责人批准,在家休产假至6月27日。产假届满宁某与新塘公司门店负责人联系上班事宜,6月30日通知宁某不用再去上班,让宁某另行找工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1、新塘公司支付宁某生育津贴12102.73元;2、新塘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9232元。
法院判决:一、新塘公司支付宁某生育津贴12102.73元、经济赔偿金19232元,合计31334.73元。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新塘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宁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且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宁某尚处于哺乳期,新塘公司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行为系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宁某主张经济赔偿金19232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关于宁某要求支付生育津贴12102.73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律师说法:员工在哺乳期 单位解除合同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处于孕期、产前、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处于孕期、产前、哺乳期的女职工,存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本案中,新塘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宁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且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宁某尚处于哺乳期,新塘公司解除与原告劳动合同行为系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以上是关于“员工在哺乳期,单位解除合同是否违法?”的案例介绍,如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劳动律师。
以上内容来来自于网络,如若有侵权联系即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苏州马恩杰律师解析:关联公司劳动维权
- 青岛口碑好服务好的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案例分享:李某居家办公遭乙公司以旷工辞退,律师代理成功获赔违法解除赔偿金
- 苏州马恩杰解析:员工不同意调岗,也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争议类案件-追索赔偿金
- 苏州马恩杰解析:公司仅以业绩数据差为由辞退合法吗?
- 青岛劳动纠纷裁判思路解读,张绍永律师以曲某某索赔案拆解无固定期限合同维权全套法律方案
- 青岛短期务工工伤维权指南,张绍永律师结合张某某工伤案详解企业消极应诉的重大法律风险
- 青岛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办案实务梳理,张绍永律师拆解张某某短期用工十级工伤待遇纠纷案,复盘企业被动应诉补救与证据抗辩专业技巧
- 青岛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合规指南,张绍永律师复盘物流行业员工拒签合同索要二倍工资纠纷案,拆解企业应诉举证与调解减损实操技巧
- 青岛劳动争议证据实务指南:专业靠谱的劳动争议律师张绍永依托曲某某被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纠纷拆解录音取证与庭审抗辩技巧
- 法理深度解析|青岛劳动争议纠纷,专业的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刘爱玉复盘李某遭无故认定旷工被辞退维权经过,读懂辞退类用工风控要点
-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承担连带责任
- 别让公司跑了!仲裁院缺席裁决,青岛即墨的孙海山律师帮员工追回血汗钱
- 主播竞业限制纠纷案例解析:没有补偿的竞业条款为何被判无效
- 老板跑了,店注销了,欠你的二倍工资还能要回来吗?青岛即墨的孙海山律师告诉你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