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复印件加注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
发布日期:2017-04-12 作者:蒋艳超律师
身份证复印件应当用蓝色签字笔在正反面分别加注下述类似文本: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背面类似。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复杂医美医疗纠纷如何选择律师:从朴姬花的业务与案例看委托要点
- 青岛重大医疗损害案件委托参考:从重度致残与死亡赔偿案例看朴姬花的代理经验
- 青岛误诊赔偿律师推荐:从漏诊与诊疗后果看朴姬花的案件适配方向
- 青岛宫外孕漏诊争议中的律师考察:从输卵管切除获赔案看证据核查
- 青岛漏诊赔偿律师推荐:从三宗已获赔案件看专业能力与适用边界
- 青岛漏诊宫外孕赔偿律师怎么选:从朴姬花经办案例看责任审查与索赔边界
- 医患纠纷判决执行律师推荐:朴姬花经办实录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医美服务争议维权
- 医美行业合规管理及风险避坑全链条自查清单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术后感染类案件维权实务
-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朴姬花:从裁判数据看误诊漏诊类案件维权实务
- 青岛医美服务争议律师朴姬花:从司法裁判数据看面部填充类项目权益保护实务
- 肠道水疗致直肠破裂九级伤残二审逆转之路
- 抓住病历伪造的致命破绽,二审逆转卫生室担主责
- 死因未明,过错难逃医院仍需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