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立场和被告人的权益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左锋律师
许教授虽然说的是许霆案,但就刑事辩护律师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利益和权益这方面,我是深有感触的。
2006年我在下面一个县法院办了个故意伤害的刑事辩护案件,***机关在侦查阶段给被害人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书》评定被害人为重伤。而我发现被害人仅“颈部活动受限”,未达到《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和“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不应当认定为重伤。所以,我在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告诉他,重伤害的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轻伤害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是重伤还是轻伤对其量刑意义重大。如果对鉴定有异议,可申请重新鉴定,这是他的法定权利。被告人却说***局承办民警跟他讲了,重伤是肯定的,重新鉴定没有用的,所以他决定不申请重新鉴定。
我在案件开庭审理的法庭质证阶段,对公诉人出示的这个《鉴定书》提出异议,认为不构成重伤,并申请人民法院重新鉴定。法庭当即询问被告人是否要求重新鉴定,被告人略一思忖后说“不要”。法官转而向我道:被告人不同意重新鉴定,辩护人意见呢?我回答:根据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独立申请重新鉴定,并不需要被告人同意,所以我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法院委托浙江省某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新的《鉴定书》增加了“显著影响面容”和“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的表述,仍然评定为重伤。后来的再次开庭审理,采纳了辩护律师若干从轻处罚的意见,仍以重伤害对被告人定罪量刑作出了判决。
在这个案子中,当被告人放弃自己权利的时候,辩护律师如随其意、顺势而为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但是,刑事辩护不同于民事代理,在被告人因种种原因放弃权利时,作为相对独立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应当站在被告人利益的立场上,充分利用法律赋予辩护律师重新鉴定的独立请求权,尽可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告人的权益。
春节前,我与同事合办的一个诈骗罪辩护案一审宣判决,虽然我们两个辩护人律师同一个被告人辩护,但两个辩护人的辩护观点却不同:我同事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我是作检察院指控诈的骗数额无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不能得出唯一排他结论、因受害人未付货款远远大于指控诈骗数额,被告人属犯罪未遂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
庭审时法官说你俩两个辩护人辩护观点不一样,要统一一下;我解释说辩护人根据自己对案件的认识和判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发表辩护意见,法律上是可以的。法官不再说什么了。
判决结果,无罪辩护意见未被采纳,我的几个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诈骗数额以被告人供述从低认定,跟检察院指控相比较减少了将近一半,同时认定被告人属犯罪未遂,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为什么两个律师作不同的辩护呢?就是站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立场考虑被告人利益。虽然公诉人在诈骗数额指控上证据不足而且均为间接证据,但是被告人有诈骗事实是不争的。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什么叫法官“内心确信”;这个案子中如果法官内心确信被告人有诈骗事实,那么再做无罪辩护其成功率是堪忧的。两位辩护律师都作无罪辩护,一旦无罪意见不被采纳,其他从轻情节因辩护律师没有提出法庭不会主动考虑,而势必按有罪判决处刑,那么被告人具有的从轻、减轻的情节就“浪费”了,被告人的权利就没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
作者:张学辉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ST 得润股民留意!批量索赔立案提交,维权进程持续加速
- ST 百利股民注意!索赔案件新收受理通知,维权迈入新阶段
-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许迪:"临终改遗嘱"为何失效?三分钟看懂打印遗嘱的生效要件
- 沈阳各类商事民事合同纠纷实务解析|货款拖欠、租赁违约、合作合同争议本地起诉、取证、裁判全流程
- 【内容摘要】民间借贷、各类金钱债权欠款纠纷是沈阳各区县法院每年收案量靠前的民事案件,八大核心高发案由包含借条欠条效力认定、大额现金借款举证困难、婚内夫妻共同债务
- 高鸿股份维权再提速,新增 29 名投资者立案稳步推进,索赔通道持续开放
- 批量立案持续推进!科蓝软件投资者维权提速,征集通道开放中
- 2026年宁波无遗嘱遗产怎么分?多子女家庭法定继承分割纠纷全解析
- 北京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许迪:闪离案件彩礼返还比例认定实务探析
- 沈阳借名买房、共有房产分割纠纷实务解析|房产确权、二手房违约、分家析产本地起诉、取证、裁判全流程
- 沈阳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冲突纠纷实务解析|遗产分割、抚恤金分配、分家析产本地起诉、取证、裁判全流程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管辖权异议的实战运用——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到指定管辖的程序抗辩窗口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资金穿透分析报告的辩护性审查——从账户关联性推断到“犯罪资金”定性的证据链断裂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电子数据恢复与提取报告的质证方法论——从操作日志缺失到哈希值断裂的逻辑链攻击
- 沈阳刑事孟都律师:“刷单炒信”“刷量增流”的刑法边界——非法经营、虚假广告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罪名竞合与出罪论
热门文章
- 在组织卖淫罪当中,SPA项目(手淫、口交、胸推)是否认定为卖淫
- 房产赠与涉及到的税费负担
- 深圳三男一女聚众淫乱 最终获刑七个月
-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刑法条文及司法解释(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 九民会议纪要全文(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2014年盗窃罪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审理强奸罪的司法解释汇编
- 27岁小伙被五旬大妈骗同居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
- 老公强迫老婆玩3P如何定性
- GA/T 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 营养期评定规范
-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
- 举报电话——最高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中纪委、中央各部委、中央电视台、中央各权威
- 合肥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地址大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