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营销实务篇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左锋律师
所以,谈律师的营销,无法回避的话题是律师的生存营销。但律师生存营销,仅仅是律师营销的初级阶段,把律师营销放到整个营销的大背景下,并结合中国律师业三十年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律师的营销也就不仅仅是生存营销这么简单了。以此为契机,必然会把律师业的营销带入更新、更高的台阶和境界。
本篇笔者将根据亲身经历和实践,以及近年来对全国各地律师业的发展情况的了解和考察,结合律师成长和发展的全过程,把律师营销分成了三个阶段。
1、律师营销的第一阶段——生存营销,此阶段解决律师在行业的立足和生存问题,这也是任何刚刚入行的律师都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尤其是随着律师业竞争的局面的出现,律师的生存竞争就显得尤为重要,生存营销也就成为了竞争的必要手段;
2、律师营销的第二阶段——定名营销,律师在解决了生存的基本问题后,必然会转入稳定的发展期,在此必然有一个社会角色的调整和重新定义,其实是对自我的重新认识,并以此确定自己职业和事业的发展方向,做一名什么样的律师,大部分律师用一生职业生涯在回答这个问题;
3、律师营销的第三阶段——品牌营销,这是律师营销的高级阶段,律师为争取其在行业或区域中的地位所采取的一系列营销活动,核心的内容是在规模、专业、地位、影响力争取数一数二的地位,形式上也由律师的个人营销逐步走向律师事务所的营销,以个人的品牌、地位、影响力等优势带动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发展。
律师营销在每个不同的阶段都有自身的特点、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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