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律师”折射律师行业现状
发布日期:2009-03-01 作者:左锋律师
律师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给外界的印象往往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甚至洋房、轿车相伴。当这样一个精英化的职业群体也开始以“一元”服务作为招揽业务的招牌时,个中滋味的确耐人寻味。虽然从某公司推出的“计划”实际内容来看,“一元律师”的提法似乎并不准确,但“一元律师”现象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还是反映出目前我国律师业发展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这里既有市场因素的影响,也有行业发展背景的映衬。有关部门在对这一方式提出异议甚至喊停的同时,也应当全面考察律师业实际生存发展状况,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
目前,我国律师业已基本步入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并积极引进国外一些先进管理经验,如律师营销理论等,努力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从具体业务开展上看,律师业务好坏及收入高低往往有赖于是否拥有稳定的案源信息。但目前律师和当事人之间还缺乏有效的联络和沟通机制,呈现一种“摸黑”寻找的无序状态,由于一些律师事务所管理松散,工资、保险等待遇无保障,很多律师都处于“吃不饱”甚至“没饭吃”的境地。正如一元律师名为“一元”服务,实际上其真正愿望或长远目标恐怕还在于通过这种方式建立起与公民、企业之间的常态联络机制,从而获取更多的机会或更大的“标的”。这种方式原本无可厚非,但由于目前律师业的市场化宣传运作机制还不完善,也容易引起争议或走向误区。通常说来,律师会选择在媒体做广告等形式宣传自己,开拓客户市场,但即便是在律师能否做广告这个具体问题上,也曾引发不小的争议,甚至有个别律师因此遭受处罚。这些都是亟待规范和解决的实际问题。律师业的健康发展,确实需要有新思路、新举措,遵循和满足法律服务市场的规律和需求,同时也有赖于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以及科学化、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我国律师法现已进入修改探讨阶段,对于律师的定位、权利的保障、发展理念及价值取向等现实问题都展开了热烈讨论。笔者认为,既要站在一定高度,以正确的执业宗旨和执业观来督促律师投入国家法制建设,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律师业发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作出规范和引导。包括在我国完善律师实习制度、建立助理律师制度,以帮助初涉律师队伍者尽快成熟和独立起来;通过一定的政策鼓励,尽量保持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律师数量、待遇等方面的平衡;完善律师业的宣传机制,以团队的实力赢得市场以及客户的信任;仿效国外经验建立一定的律师业互助及保险制度,并配合相应的调控机制,避免出现经济上的两极分化等。
此外,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自治的组织,应当尽力发挥引导和协助作用,既要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也要解决律师面临的一些现实困难,并尝试建立律师与百姓之间的沟通桥梁,扩大双方的信息范围、选择余地及相互间的交流和理解。正如上海市律师协会,为方便市民、企业和其他组织聘请律师,在其网站“东方律师网”上公布了经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和联系地址。市民可以到网上查询选择。这便是一项有利于各方需求的便利措施。
应当说,我国律师业从计划经济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发展到行业自治及市场化是不小的进步,也符合国际律师业发展趋势,但如果这种趋向最终带来的结果却是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或经济上的两极分化,相当一部分律师处于生存边缘,那恐怕不只是改革的阵痛,而是行业的不幸,对法制建设更无裨益。我国律师业正处于发展初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呵护。对于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依法规范和治理的同时,还应当积极研究对策和解决方案,保障律师的切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律师业的发展,更有效地应对国际律师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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