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可以提请检察院抗诉
发布日期:2016-11-27 作者:石志忠律师
某人因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受害人认为对某人的判处明显过轻,不服一审判决,问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依据刑事诉法规定,如果受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提请抗诉。具体法律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后5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判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一定得注意提请抗诉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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