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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案例

发布日期:2009-02-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  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等3人均为湖北省十堰市无业人员,出生于“80后”的他们,尽管学历不高但均为网络高手。其中,高江斌和王超,从小都是喜欢玩电脑的好朋友,自2005年起又合伙在网上做生意买卖手机、笔记本电脑赚钱,平均每月的收入约2万元。后来,又认识了周吕兵。2007年12月,3人在十堰市租借了三室一厅的房屋,各自带着女朋友各住一间,厅里放着4台电脑使用。不久,王超借用周吕兵女友的身份证申请了宽带,并安装了一台路由器连接4台电脑。平常情况下,3人就在家中利用网络赚些钱:周吕兵帮人制作程序,王超帮人处理图片,高江斌则帮人做些网络安全方面的维护。  2008年1月上旬,高江斌和王超在搜豆网看到,有出售“海盗王”游戏的服务端程序。精通该程序的高江斌和王超知道,有了该程序就可以开设“海盗王”的私服赚钱。为此,他们便购买下了该程序,再从官方网站下载了客户端程序,测试后觉得可以用,3人便着手开设私服网。为此,周吕兵注册了一个名为www.falvwangzhan.com的域名,从广东湛江租用了两台服务器,开设了该网站。高江斌负责架设服务器和远程维护,网站的页面由周吕兵制作,王超做些美工方面的修改。  

【法院审理】  案发后,法院审理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该海盗私服网站通过出售虚拟的武器、装备给玩家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人民币18.6万余元。3人被抓后,在亲属帮助下退缴了非法所得。  

【法院判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等三名被告人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分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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