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来帮忙
发布日期:2016-08-29 作者:肖忠让律师
律师代理:诉讼过程中,本代理人认为,原告肖XX虽然户籍是江西本地户籍,事故发生地也是在江西,但是根据原告提交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以及租赁管理部门打印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资料足以证明,事故发生前原告在深圳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按照深圳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赔偿金。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意见,按照深圳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双方未上诉,判决生效。
律师点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支城镇居民人均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因此,如果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作为受害人,应该积极委托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按照较高赔偿标准赔偿,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最新文章
- 最高法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 余某甲邓某甲邓某乙余某乙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
- 孙某某罗某刘某与曾某某杨某某张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
-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
- 交通事故中行人、电动车负全责,还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吗?
- 车辆借给他人,出了事故又没交强险,车主要赔吗?
- 最高院典型案例:连续碰撞的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可以多次使用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潍坊市寿光市交通事故成功索赔经典案例
-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何要求赔偿损失?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